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是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主要人员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 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实施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管人员不少于2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0人。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 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实施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管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金额达3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 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实施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管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